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乐清市市级应急农药储备采购(20%噻菌铜悬浮剂)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更新日期: | 2020-08-11 | 招标代理: | |
业主单位: | 招标编号: | ||
推荐供应商: | 文件发布单位: | ||
联系人: | 手 机: | ||
电 话: | 邮 箱: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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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乐清市市级应急农药储备采购(20%噻菌铜悬浮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项名称: 20%噻菌铜悬浮剂
数量: 4
预算金额(元): 200000
单位: 吨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稻病虫害防控工作,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根据《温州市农业工作专班关于抓好2020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温农专班发[2020]2号)和《乐清市农业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农业工作专班方案的通知》(乐农专班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乐清市须安排应急农药储备8吨。根据《2020年温州市级应急农药储备专家论证意见》,考虑近年来我市台风灾害天气频繁,现计划储备20%噻菌铜悬浮剂4吨,用于水稻细菌性病害的应急防控。我局目前没有标准农药仓库,因此需将应急农药存储在企业仓库。在温州范围内,仅有浙江龙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本次所需的农药,且其作为温州市级农药应急储备承储单位具有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农药仓储基地。基于上述考虑,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该单位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龙湾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机场大道黄山路6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8月11日至2020年08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虞先生
联系电话:0577-61882792
传 真:/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7-57571331
传 真:0577-57571325
地 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