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20C0028)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日期: | 2020-08-07 | 招标代理: | |
业主单位: | 招标编号: | ||
推荐供应商: | 文件发布单位: | ||
联系人: | 手 机: | ||
电 话: | 邮 箱: | ||
所在地区: | 重庆-重庆市-巴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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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巴南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8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C0028 采购执行编号:CQBN20200036
项目名称:巴南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根据《重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为巴南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企业,负责巴南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务用车的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
本项目拟入围定点维修企业18家,为保证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布局合理,巴南城区区域(包括龙洲湾街道、李家沱街道、鱼洞街道、花溪街道)定点维修企业不超过8家;界石片区(包括南泉街道、惠民街道、界石镇)、一品片区(南彭街道、一品街道、圣灯山镇、安澜镇)、接龙片区(包括接龙镇、石滩镇、石龙镇)、木洞片区(木洞镇、双河口镇、麻柳嘴镇、丰盛镇)、姜家片区(二圣镇、东泉镇、姜家镇、天星寺镇)各片区定点维修单位不超过2家。
具体招标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的服务期为3年,即2020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汽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年检(或审查)合格的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8月7日 至 2020年8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00: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8月2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8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接标处”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0年8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周洁
采购人电话:0236622253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海大道6号
联系方式:02366222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谢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62336653
代理机构地址: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66231378
九、附件
4.巴南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0806.doc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南0305.docx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有序安排招标采购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的公告.docx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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