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开发区分局用电用水协议定向谈判采购公示书
更新日期: | 2020-07-21 | 招标代理: | |
业主单位: | 招标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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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邮 箱: | ||
所在地区: | 江苏省-常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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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开发区分局用电用水协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天宁开发区分局用电用水协议〕项目采购人为〔天宁区局开发区分局〕,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说明:为了给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天宁开发区分局(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苑三期C区25号商铺) 提供水电和电动自行车充电,经过友好协商,现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在双方的水电使用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水电,单独装表计量,以实际使用的电表读数为标准。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位,每个位置固定月租费。
二、乙方按时交纳费用,电费金额=电表读数×单价,甲方向乙方供电的单价为 0.71115 元/度,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电网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后供电价格作相应调整;水费金额=水表读数×单价,甲方向乙方供水的单价为 4.25 元/吨;电动自行车充电位价格为27元/月/车位,乙方共申请7个充电位。
三、乙方电费采用预付方式,每次预付金额3000 元,电量不足时提前预付购电;水费采用后付方式,每2个月支付一次,根据实际使用量支付水费;电动自行车充电费采用预付方式,每年支付一次,每次预付7个电动自行车充电位一年使费2268元。如遇预付金额调整,甲乙双方提前协商处理。
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叁 年,自 2020 年 7 月 15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止。】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房屋租赁,不具备竞争性条件。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说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0年07月21日至2020年07月22日,共1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电话:13306118000
邮箱:13306118000@189.cn
地址:常州市和平北路29号
邮编:213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何志伟
日 期:2020年0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