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炎陵县人民法院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
更新日期: | 2020-11-03 | 招标代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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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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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炎陵县人民法院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湘0225技辅10号
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0年11月13日10:00时选择湖南昊龙建设有限公司与炎陵水连山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围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 2020年11月12日17:3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网上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提示:1、根据相关规定本案机构选择采取计算机随机选择的方式。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 “评估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3、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当月摇号资格。4、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来本院审判大楼五楼综合办公室(22743232)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司法技术室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炎陵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电话:22743232 联系人:潘龙。
炎陵县人民法院监察室监督电话:22743256 联系人:余勤。
标的概况
承办法院
株洲市炎陵县人民法院
土 地
炎陵水连山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坐落于炎陵县霞阳镇坎坪村地块2的土地【炎陵国用(2014)第923号】。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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