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瓯海经济开发区违法建筑拆除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日期: | 2020-11-03 | 招标代理: | |
业主单位: | 招标编号: | ||
推荐供应商: | 文件发布单位: | ||
联系人: | 手 机: | ||
电 话: | 邮 箱: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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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0年瓯海经济开发区违法建筑拆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5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0110301
项目名称:2020年瓯海经济开发区违法建筑拆除服务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
标项名称: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年期的拆除违法建筑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拆除违法建筑服务
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获取
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5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各位供应商: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优化温州营商环境,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要求,温州政府采购项目现已开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活动,有意向供应商根据文件要求提交《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详细操作及流程请点击:https://ggzy.wzzbtb.com/wzcms/ggtz/50415.htm
3.其他事项:1.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5. 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顺丰快递邮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在2020年11月25日11时00分之前到达温州市洛河路18号C幢6楼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否则视作投标人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6.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 8. 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签收工作后,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所有投标文件的开封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监督人员签字确认。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须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9. 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10.其他相关说明 (1)供应商必须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相关事宜请参照(《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注册-供应商注册申请”),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后台依法进行网上自主下载。(温馨提示: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不代表已获取成功)。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所有潜在供应商可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月乐西街1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863-62311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362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洛河路18号C幢6楼
传 真:0577-88950382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新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14880702
质疑联系人:胡凌锵
质疑联系方式:1585875858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虞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2223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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