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靖城中学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更新日期: | 2019-12-13 | 招标代理: | |
业主单位: | 招标编号: | ||
推荐供应商: | 文件发布单位: | ||
联系人: | 手 机: | ||
电 话: | 邮 箱: |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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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靖城中学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靖县靖城中学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银行服务/其他银行服务
采购单位 南靖县靖城中学 行政区域 漳州市 公告时间 2019年12月13日 16:23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12日 17:00至2019年12月20日 17: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向荣大厦12F 门铃126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9年12月23日 08:00至2019年12月23日 08:59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向荣大厦12F 门铃12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年12月2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向荣大厦12F 门铃12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颜 项目联系电话 15396369665 采购单位 南靖县靖城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南靖县靖城镇古湖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老师 电话:13906951552 代理机构名称 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向荣大厦12楼F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颜 电话:15396369665 附件: 附件1 ZZCXD(2019)ZZ067CS南靖县靖城中学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docx u3000u3000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靖县靖城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靖县靖城中学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靖县靖城中学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CXD(2019)ZZ067C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颜
项目联系电话:153963696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靖县靖城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南靖县靖城镇古湖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老师 电话:139069515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颜 电话:15396369665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向荣大厦12楼F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南靖县靖城中学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代理银行采购项目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23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12日 17:00 至 2019年12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向荣大厦12F 门铃126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23日 08:00 至 2019年12月23日 08: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向荣大厦12F 门铃12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2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向荣大厦12F 门铃126
四、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特殊要求: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颜
项目联系电话:1539636966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包1)。(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项目报名开始至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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