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宣传合作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更新日期: | 2019-12-13 | 招标代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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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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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宣传合作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0年省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宣传合作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浙江公司办公室,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 采购内容
为接应集团重大联动宣传的基本要求和实现省公司重大形象活动、重点业务在权威主流媒体宣传工作基本需要,2019年我公司拟对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继续开展宣传合作:(1)在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全年发布重要活动文字及链接,位置为浙江频道“浙江.要闻”版块尾条(如遇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改版,承诺保证我方文字位与原文字位具有同等展示效果);(2)在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发布音视频、专题或大图广告、信息流广告形式全年展示公司形象、品牌或重要活动内容,发布位置为“要闻”尾条,共计25条(如遇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改版,承诺保证我方文字位与原文字位具有同等展示效果);(3)现场直播。为公司重要活动提供现场直播服务,利用全媒体信息流的方式,支持视频直播、图集、语音、文字等手段,通过直播平台,将活动现场实时呈现给用户。直播将在新华社客户端总端和浙江频道同步落地。直播1次/年;(4)围绕行业发展热点、社会关注焦点,积极配合甲方创意、策划主题性活动。
2、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的定义:指在原局进行同型号扩容,或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采购情况,或涉及新技术、新业务、供应来源单一的,或按国家和中国电信集团的规定未达到招标限额的采购时,与确定的供应商进行技术和商务谈判的采购。
1.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此次宣传合作供应商为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新华社浙江分社作为新华通讯社驻浙机构,拥有国内最具影响力的网络媒体和全球影响力的中文网站,是国内最具权威国家级媒体平台,故采购来源单一。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新华社浙江分社实施釆编、经营“两分开”,新闻供稿服务、企事业单位形象策划咨询及多形态全媒体传播等业务均转由新华社浙江分社新闻信息中心全资子公司——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负责。
1.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至2019年12月16日止,共3天。
